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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心小心再小心!柳州女子在清明做这事被判了一年!

2023-04-09 12:47:48 来源:柳州晚报


(资料图片)

清明时节,在户外开展祭祀活动时要注意用火安全,以免引发山火造成难以挽回的严重后果。这不,融安县女子莫某在祭祀时不慎引发失火,致几十亩林地烧毁,触犯刑律。4月7日,记者从融安县人民法院获悉,该院已于近期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,莫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,缓刑1年6个月。

55岁的莫某是融安县长安镇人。2022年4月4日12时许,她与两名家人在融安县长安镇隘面村“隘门岭”扫墓。之后,她在清理墓地现场时翻动燃烧的纸钱,引起火星走火不慎点燃周边干草,导致S31高速公路石蛤口大桥左前方山地以及高速路侧边坡面发生火灾,涉及多人承包的山场,致使他人种植的数千株杉树、松树、油茶苗等经济林木以及众多杂树灌木被烧。

起火后,莫某的家人报案。莫某在现场等候处理,当场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因其过失引发大面积山火的事实。当天19时许,在当地各方的全力扑救下,山地明火被全部扑灭,阻止了火势进一步蔓延。经有关部门鉴定,此次火灾现场过火有林地面积5.25公顷,过火无林地面积0.26公顷,共计过火总面积5.51公顷(82.65亩)。事后,莫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取保候审。

2022年12月,融安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,莫某被指控犯失火罪出庭受审。庭上,公诉机关表示,莫某过失引发火灾,过火有林地面积5.25公顷(78.75亩),其行为已触犯刑法,应当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近期,融安县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,判处莫某有期徒刑1年,缓刑1年6个月。

来源/全媒体记者 陈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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